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旁听真实庭审 筑牢法治信仰 —锦屏中学组织学生走进县人民法院开展沉浸式法治教育活动
发布时间:
2026-06-05
来源:
为深入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要求,进一步强化学生法治观念与纪律意识,将抽象的法治理论转化为鲜活的司法实践,培养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新时代青年,2026年5月27日上午9:00至10:30,贵州省锦屏中学政教处联合教研处、学生管理处及校法学社,组织129名学生前往锦屏县人民法院开展沉浸式法治再教育实践活动。本次活动由政教处彭永河副主任、学生管理处杨秀萍副主任及高二(2)班班主任杨凤兰老师带队,通过旁听公开庭审、接受现场警示教育,为学生们带来一堂别开生面的“行走的法治思政课”。
上午9时整,全体参与学生身着校服准时在景行楼广场集合。彭永河副主任作简短有力的动员讲话,他强调本次法院之行不是普通的参观活动,而是让书本上的法律条文走进现实的重要学习机会,希望同学们真切感受法庭的庄严与法律的威严,深刻理解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的内涵。同时,他从统一行动听指挥、保持法庭绝对肃静、严守庭审规则、尊重诉讼参与人、爱护公共设施五个方面明确了“铁的纪律”,要求全体学生珍惜学习机会,用心观察、认真思考。动员结束后,学生们分成两列纵队,历时 20分钟有序步行前往锦屏县人民法院。

抵达法院后,在法官吴成桃的热情接待与全程指导下,学生们依次安静进入法庭入座,全程旁听了一起盗窃案件的公开审理。庭审现场,法庭调查、举证质证、法庭辩论、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规范有序、庄严肃穆。该案被告人王某系我县偶里籍21岁青年,因初中辍学后法治意识淡薄,先后在县城某奶茶店及周边商铺实施盗窃,涉案财物包括现金、槟榔等,被锦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。合议庭经依法审理,综合考量案件事实、社会危害程度及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悔罪表现,当庭作出一审判决,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整个庭审过程中,全体学生始终保持肃静,专注聆听庭审每一个环节,沉浸式感受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与法律的权威性。
庭审结束后,本案审判长结合案件特点为同学们作了深刻的专题警示教育。他深入剖析了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常见诱因、现实危害及预防路径,告诫同学们要以案为鉴、警钟长鸣,自觉抵制各类不良诱惑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随后,县人民法院为每位学生发放了包含普法伞、青少年普法读本的普法宣传袋,鼓励同学们自觉遵守校纪校规,主动学习法律知识,不断提升自我保护能力。最后,全体师生在法院门前合影留念,并按原路线有序返回学校,活动全程安全顺利、秩序井然。
此次沉浸式法治教育活动,打破了传统法治课堂的时空边界,让学生在真实的司法场景中接受深刻的法治洗礼。参与学生纷纷表示,通过亲身旁听真实庭审,对法律的威严与司法的公正有了更直观、更深刻的体悟。本次活动不仅有效提升了学生的法治素养与纪律规矩意识,进一步筑牢了校园安全防线,也为学校持续深化法治思政教育改革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行文流程 | 责任人 | 时 间 | 备 注 |
拟稿 | 彭永河 | 2026年5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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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片 | 彭永河 | 2026年5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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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审 | 杨光跃 | 2026年5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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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审 | 曾令渠 | 2026年5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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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审 | 彭茂山 | 2026年5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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